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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凤县自来水公司水表协议供货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7-12-15 浏览次数:

湖北楚元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来凤县自来水公司的委托,拟就“来凤县自来水公司水表协议供货采购项目”进行招标,依据采购单位提供的采购方式函,对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供应商,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来凤县自来水公司水表协议供货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HBCY-ESZB-17041  

三、招标内容及范围:

第一包:LORA无线远传阀控水表协议供货采购项目

采购预算:

公称口径DN(mm)

15

20

25

40

50

100

预算价格

655

685

770

4500

5200

8800

 

第二包:MBUS总线远传水表协议供货采购项目

公称口径DN(mm)

15

20

25

预算价格

420

430

460

 

要求供货期:供货期3,根据招标人的实际需要进行分批供货、交货,招标人将需供货数量、送货地点通知中标人,中标人须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5日内发往招标人项目现场指定地点,并按招标人规定安装进度在规定的时间内安装调试完毕。

四、合格投标人条件:

4.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4.2投标人须为具有相关产品生产能力的生产商或经销商(经销商需要提供主要产品制造厂家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函),提供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制造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以及《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4.3投标人的相关产品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4.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5投标人应保证产品能与甲方既有营抄系统成功对接,与所投标包其他中标人的集中器实现互联互通;

4.6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书或者开具的社保缴纳发票或银行回单复印件(以开标时间为准的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

4.7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

4.8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供本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投标保证金的交纳:详见招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领取: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可于201712 15 日至2017 12 22 日每日上午9时至中午12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经销商需要提供主要产品制造厂家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函)一套并加盖公司公章到湖北楚元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恩施市大桥路惠馨园小区一栋一单元401室)购买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为300元,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与地点:2018 1 8  日上午9-930分(湖北楚元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恩施市大桥路惠馨园小区一栋一单元401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开标时间与地点:2018 1 8 日上午 9 30分(湖北楚元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恩施市大桥路惠馨园小区一栋一单元401室)。

十一、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人联系方式:

  人:来凤县自来水公司

  址:恩施州来凤县凤翔大道2

  人:陈经理

   话:13997782695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楚元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址:恩施市大桥路恵馨园小区一栋一单元401

  人:朱先生  

    话:0718-8209200

                              

                          

 

    湖北楚元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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