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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凤县人民政府关于限期清除观田坝规划控制区域内黔张常铁路建设用地附着物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6-09-08 浏览次数:

为顺利推进黔张常铁路项目建设,县人民政府决定对观田坝规划控制区域内黔张常铁路建设用地进行限期清表。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凡于2010年11月12日《来凤县人民政府关于将观田坝片区纳入规划控制管理的通告》发布后改变耕地种植用途,在该控制区域栽种苗木、树兜、树桩及修建的建(构)筑物一律不予补偿。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月5日前,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土地补偿协议签订并自行完成附着物清除交地的,由土地征收实施单位一次性给予适当地搬迁或清表费用补助。

三、涉及铁路建设用地的相关村民应当积极配合三胡乡铁路工作专班做好土地补偿协议签订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好附着物、种植物限期清除补助相关手续,逾期未自行清除附着物、种植物、建(构)筑物的不给予发放补助资金,并将依法依规进行强制清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和阻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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