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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凤县革勒车镇豹子沟村、岩板村安置点太阳能路灯工程征集供应商名单公告
发布日期:2017-12-27 浏览次数:

 

来凤县革勒车镇豹子沟村、岩板村安置点太阳能路灯工程已由《关于下达2017年精准扶贫统筹资金和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来扶办发[2017]2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筹措方式为县统筹资金,采购人为来凤县革勒车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根据来政办发[2016]50号文件规定,来凤县革勒车镇人民政府委托恩施州同欣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来凤县革勒车镇豹子沟村、岩板村安置点太阳能路灯工程施工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对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并接受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报名。
一、项目编号:ESTX-LFCG-2017-35
二、项目名称:来凤县革勒车镇豹子沟村、岩板村安置点太阳能路灯工程
三、项目内容:
    (1)豹子沟村:
建设地点:来凤县革勒车镇豹子沟村,建设内容:安装太阳能路灯25盏;计划投资19.620344万元;
(2)岩板村:
建设地点:来凤县革勒车镇岩板村,建设内容:安装太阳能路灯10盏;计划投资9.991765万元;;
四、采购总预算:贰拾玖万陆仟壹佰贰拾壹元零玖分(¥296121.09)
五、工期:30日历天。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合格的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具备: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年检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太阳能路灯制造、销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施工能力,且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项目管理班子成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和劳动合同,同时2017年第四季度缴纳了社会保险。
3、财务状况良好,以供应商2015年度、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注:新成立公司自成立之日起按年度计算)。
4、供应商须提供项目属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原件须装订在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内;否则,谈判响应将被拒绝)。
5、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文件精神,供应商自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无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或人民法院判决的情形。
6、省内、省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在恩施州内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信息以一体化平台记录公示的信息为准。
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单位,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子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谈判;否则,在谈判时则将同时被拒绝。
8、本次谈判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谈判。
七、报名时间:
供应商请于20171227日至 2017122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到来凤县翔凤镇凤翔大道107-2号(恩施州同欣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来凤代理部)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包括: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如谈判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副本复印件);
供应商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复印件);
项目管理班子成员(项目经理、现场技术负责人、五大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和劳动合同,同时在2017年第四季度缴纳了社会保险(附人员明细和缴纳保险凭证)(复印件)。
(5)供应商须提供项目属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6)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文件精神,供应商自竞争性谈判需求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无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或人民法院判决的情形(供应商做出承诺)。
(7)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谈判事前信用承诺书。
以上复印件均加盖单位鲜章。
八、征集供应商名单
征集的供应商为本项目备选供应商,最终由谈判小组确定三家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如供应商受邀请后无故不参加竞争性谈判,将被列入(集中采购机构名称)不诚信供应商名单。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来凤县革勒车镇人民政府
地址:来凤县革勒车镇集镇
联系人:张碧成
联系电话: 18695039283 
采购代理机构:恩施州同欣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北省恩施市舞阳坝办事处耿家坪村花果山小区B区117号
联系人:陈  英
联系人地址:来凤县翔凤镇凤翔大道107-2号
联系电话:15549172698
2017年12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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