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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来凤县重点项目领域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1-10 浏览次数:

来政办函〔20171

 


 

来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来凤县重点项目领域预防职务

犯罪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实施《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重点项目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有效遏制和减少来凤县重点项目领域职务犯罪,促进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县委、县政府决定建立来凤县重点项目领域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研究、组织、协调、督促、评估和指导全县重点项目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二、由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担任联席会议主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担任联席会议副主席,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交运局、县林业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国土局、来凤经济开发区、县城投公司、县旅投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县人民法院分管副院长为联席会议成员。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增加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人民检察院,负责处理联席会议日常事务。由县人民检察院分管副院长兼任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县委县政府督查室主任兼任联席会议办公室副主任,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部负责人为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络员,县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县财政监督局局长、县重点办主任、县审计局政府投资审计中心主任为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

四、联席会议及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明确运行机制、制定工作规则,切实履行职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相关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完成联席会议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20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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